您好,欢迎来到第一枪!
当前位置: 第一枪> 产品库> 商务与消费服务 > 商务服务 > 法律服务 > 天津婚姻家事律师-天津承讼法律咨询
您是不是要采购

天津婚姻家事律师-天津承讼法律咨询

第一枪帮您来“拼单”,更多低价等你来!

天津婚姻家事律师-天津承讼法律咨询

天津婚姻家事律师-天津承讼法律咨询
  • 天津婚姻家事律师-天津承讼法律咨询缩略图1
热线:18526067356
来电请说明在第一枪看到,谢谢!

天津婚姻家事律师-天津承讼法律咨询产品详情

查看全部法律服务产品>>





天津*律师到底该找谁呢?实际上想要找到这种律师也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,比方说网上可以去寻找一下,在网络上可以去打电话咨询,也可以去找到律师事务所的,又或者可以在网络上去咨询一下那些律师事务所里面的律师,看了解一下这些律师的大致的能力,如果是非常*的正规的律师事务所的话,那里面的律师肯定是非常的好的这些律师代理了很多案件,经过了严格的培训,经验方面也是非常的丰富,让这些律师来做代理当然效果要好很多。

*后可以提起财产的情形。

登记*后可以提起的情形。

 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*形式:一是登记*,二是*。

  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,但登记*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,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,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的认可,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,仍然享有诉权,另外,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,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提起。

  因此,天津律师登记*后可以提起的情形包括:。

  1,*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。

  2,登记*后,一方不履行*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。

  3,登记*后,一方对*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,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。

  4,登记*后,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,转移,变卖,毁损财产行为或*财产,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*。



《关于人民审理*案件处*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》。

  7条: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,赡养义务等所负*,应认定为夫妻共同*,*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。

  下列*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*,天津婚姻家事律师,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:。

  (1)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*律师咨询,但以逃避*为目的的除外。

  (2)一方未经对方同意,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*。

  (3)一方未经对方同意,独自从事经营活动,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*。

  (4)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*。



确认*产**产*指宣告*产前就已成立的、对*产人发生的、依法申报确认并从*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。主要包括:

(1)宣告*产前成立的无财产保的*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保的*;

  (2)宣告*产时未到期的*,视为已到期*,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*;

  (3)宣告*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保的*,*人享有就该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。如果该项*数额超过保物的价款的,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*产*。*人参加*产程式的费用不得作为*产*。

召开*人会议

  所有*人均为*人会议成员。一次*人会议由人民院召集,应当在*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。以后的*人会议在人民院或者会议席认为必要时召开,也可以在算组或占无财产担*总额的1/4以上的*人要求时召开。



天津婚姻家事律师-天津承讼法律咨询由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提供。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拥有很好的服务与产品,不断地受到新老用户及业内人士的肯定和信任。我们公司是商盟认证会员,点击页面的商盟客服图标,可以直接与我们客服人员对话,愿我们今后的合作愉快!

以上内容为天津婚姻家事律师-天津承讼法律咨询,本产品由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直销供应。
声明:第一枪平台为第三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,第一枪(含网站、小程序等)所展示的产品/服务的标题、价格、详情等信息内容系由会员企业发布,其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会员企业负责,第一枪概不负责,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。第一枪提醒您选择产品/服务前注意谨慎核实,如您对产品/服务的标题、价格、详情等任何信息有任何疑问的,请与该企业沟通确认;如您发现有任何违法/侵权信息,请立即向第一枪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。我要举报
点击查看联系方式
点击隐藏联系方式
联系人:赵律师电话:185-26067356手机:18526067356